我對以實物支付利息的問題 (1) 讓我們明確一點:以實物支付的利息只是「我們稍後再支付(也許)。」這不是現金——這是借款人延遲支付,而你的貸款餘額悄然增加。 (2) 在傳統信貸市場中,以實物支付的利息 = 警告信號。 只有最弱的借款人才會使用它。你只有在非常喜歡這個信用或以大折扣購買時,才會購買以實物支付的債券/貸款。 (3) 私人信貸出現並說:「以實物支付是個特徵,而不是缺陷。」 以實物支付的利息已被正常化,這對借款人有利,對私人信貸管理者(更大的借款人群體)有利,但對投資者/貸款人不利。 (4) 我將每一筆私人信貸交易視為橋接貸款。 LBO或Pre-EBITDA SaaS .. 無論是什麼——借款人都在過渡中,希望趨勢向上,以便在3-4年內再融資 .. 超過5年就不好了。 (5) 我理想的結構(這不是市場)是: • OID • 每月現金利息 • 盡快攤銷 現金票息 = 本金的回報。 (6) 現金支付迫使借款人實時感受到債務的痛苦,並相應地管理現金流。 (7) 貸款人是負凸的(重要) 股權獲得上行。我獲得票息,希望還能獲得本金。貸款人是短期波動。 所以是的,我想要現金。今天。 (8) 每一美元現金都會降低我的成本基礎,如果事情出現問題。以實物支付的利息則相反——它增加了我的風險。 (9) 如果借款人無法處理由於貸款風險而要求的現金利息,那麼給我權證。 如果我承擔股權風險,我想要股權的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