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理解這一點,即「創始人/員工應該盡快獲得100%的股份」? 人們不會無償工作,授予股份對於調整激勵措施至關重要。Mag7在三年內稀釋約5%。這是為了更快達到那個「規模」嗎? 但早期企業需要更大的授予股份,原因有幾個: - 股票的價值較低,因為企業更可能失敗,流動性較差(如果有的話)等 - 市值/員工比例較高 - 如果特別限制創始人的薪酬,會導致新企業的數量減少 所以即使你從第一原則出發,忽略所有慣例,你仍然會回到現狀——新企業應該每年稀釋流通供應的兩位數百分比。因為這樣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