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這些事情往往發生在沒有較不極端的選擇時。(在理論上可能有,但在現實中大多數 DAO 通常沒有) 這就是為什麼徵求並可能採取批評意見是重要的,而不僅僅是回應一兩位大型代幣持有者的需求。 DAO 通常是糟糕的談判者,大多數服務提供者相對於他們的專業知識,實際上是過度支付的。這些通常是與創始人或基金會有關的相關方,使得這對大多數人來說違反了公平競爭的感覺(而且這是正確的 - 相關方交易是許多 DAO 中腐敗的主要來源,這些 DAO 未能確保評估和分配以最小化利益衝突的方式進行)。 在賬本的另一邊,DAO 可以隨時解雇你,因此很少有優質的提供者願意參與工作,除非報酬高於市場價。這在需要服務提供者處理前期成本或長期承諾(如招聘)時尤其如此。 我在幾個可比情況下的經驗(如 MakerDAO 的 Monetalis)使我相信,DAO 貢獻者應該持續記錄缺陷,特別是在錯過報告、事實錯誤陳述和相對於基準的財務表現不佳等方面。 我不知道 kpk <> Gnosis 的所有背景(可能長達數年),也不是 Gauntlet <> Aave 的當事方。但作為幾次監察角色的經歷,有一些共同主題是服務提供者可以從中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