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論點中有一個致命的缺陷,而且不是唯一的缺陷:那麼,對於一位可以追溯到這個國家400年歷史的美國人,但他對「美國建國的信條」並不完全認同,不論維韋克如何定義這個信條,他算不算美國人?他是否比一位剛來這裡5秒鐘的索馬利亞人更不美國,後者聲稱同意這個信條?根據這個邏輯,索馬利亞人才是更真實的美國人。事實上,我們可以用3億個「訂閱這個信條」的非洲人取代這個國家的每一位美國人,這仍然會在每一個意義上是美國。這就是邏輯的含義,而這是荒謬的。我們都知道這一點。
Avik Roy
Avik Roy2025年12月17日
看到 ⁦@VivekGRamaswamy⁩ 為使美國卓越的理念挺身而出真是太好了:任何擁抱美國價值觀並成為美國公民的人,都是和其他人一樣的美國人。
一個國家不是一種信仰。如果你根本不同意我們每週在彌撒中誦讀的信條,你就不能算是天主教徒。然而,即使你對托馬斯·傑斐遜有一些根本性的分歧,你仍然可以是美國人。你也可以在每一點上完全同意傑斐遜,但根本不算是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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