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偉大的悖論,個體上我們同時是所有事物和無事物。透過我們自己的眼睛,我們是所有事物——例如,當我們死去時,整個世界都消失了。因此,對大多數人(以及其他物種)來說,死亡是最糟糕的事情,擁有最好的生活是至關重要的。然而,當我們透過自然的眼睛俯視自己時,我們完全沒有意義。事實是,我們每個人只是今天大約七十億人中的一個,而我們的物種只是地球上大約一千萬種物種中的一種。地球只是我們銀河系中大約一千億顆行星之一,而銀河系只是宇宙中大約兩兆個銀河系之一。我們的生命只有人類存在的約1/3,000,而人類的存在本身僅是地球存在的1/20,000。換句話說,我們是不可思議的微小和短暫,無論我們成就什麼,我們的影響都將微不足道。與此同時,我們本能地想要有意義並進化,我們可以稍微有意義——而正是這些微小的意義累積起來推動了宇宙的進化。 問題是我們如何有意義和進化。 #principleofthe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