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分为两种类型: 1. 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内容赚钱的人。 2. 制作内容并围绕其建立业务的人。 行业的大多数仍然将创作者视为媒体库存。他们是观看次数和每千次展示费用的渠道。而大多数创作者则将自己视为追逐虚荣指标的媒体。 但看看那些正在扩展真实业务的人,这些不仅仅是创作者,他们是规模化内容/媒体公司的创始人,与客户和观众有直接(且真实)的关系。 最近的消息是@StevenBartlett为他的公司从@slow融资,估值超过4亿,这是这一趋势的又一个典型例子。优秀的内容只是通过他的播客DOAC打开的前门。但长期价值存在于幕后业务中——品牌IP、基础设施、招聘、风险投资、运营、许可、相关产品等。 这就是代理人和经理今天可以区分自己的地方。如果你心胸狭窄且目光短浅,你就是商品。你需要通过支持内容分发和品牌合作的战略来进行战略思考,保护所有权,构建收入,探索股权,建立资本管道,并在创作者业务的多个方面运行高效团队。 如果围绕创作者的业务运作出现问题,收入注定会枯竭。 创作者不是娱乐的未来……他们今天就是娱乐。但那些能够持久的人不仅会擅长内容,他们将是那些围绕内容建立真实公司的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