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 我真的不太喜歡傳統設計;我不使用網格,無法插圖,對細節不夠關注,對設計或藝術歷史沒有興趣(不要問我關於包豪斯的事)。 但我熱愛軟體。 我喜歡它所創造的結果:它塑造了我們的思維方式和彼此之間的關係;它幫助我們做得更多、成為更多、創造更多和了解更多。 這就是我一生的工作。 而設計——不僅僅是戰術技能,而是過程和思維方式——是優秀軟體產品的重要成分。 所以,是的,我是一名設計師。但不是傳統的設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