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和國籍法,第212(f)條: “每當總統發現任何外國人或任何外國人類別進入美國會對美國的利益造成損害時,他可以通過公告,並在他認為必要的期間內,暫停所有外國人或任何外國人類別作為移民或非移民的入境,或對外國人的入境施加他認為適當的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