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方針已發布,並可在以下鏈接獲得。這將為ETP信託創造一個安全的避風港(和過渡期),使其能夠在不違反其棘手的授予人信託狀態的情況下,對信託資產進行質押(該狀態限制了贊助商的裁量權和管理)。以下鏈接:
Treasury Secretary Scott Bessent
Treasury Secretary Scott Bessent2025年11月11日
今天 @USTreasury 和 @IRSnews 發布了新的指導方針,為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產品(ETP)提供了明確的途徑,以質押數位資產並與其零售投資者分享質押獎勵。 這一舉措增加了投資者的利益,促進了創新,並使美國在數位資產和區塊鏈技術方面保持全球領導地位。
IRS 指導連結:
這提供了很大的靈活性。美國國稅局遵循了GLS和質押指導框架,以在大多數不靈活的授予人信託要求中提供合理的靈活性,因為這符合信託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他們允許可以更改的流動性儲備和流動性管理安排(例如,為促進贖回而提供的融資)
一些靈活性較低的領域: - 參與質押的提供者必須獨立於信託及其贊助者(但不包括其保管人)(即,不能有關聯的質押提供者) - 參與質押的提供者*必須*對削減進行賠償 - 必須以信託持有的單一類型數位資產的相同形式接收質押獎勵
關於最後一點,這很有趣。你可以擁有「混合數位資產」的授予信託,其中一個信託的初始比例為 1:0.1:0.01 SOL:ETH:BTC,而這似乎不允許這樣的授予信託進行質押,因為混合數位資產籃的比例會波動。
但這不一定是事實。大多數貴金屬/數字資產授權信託都是單一資產,因此財政部可能忽略了這一點;然而,這些信託有固定的比例,而質押會改變這些比例。因此,這可能是一個疏忽或故意的行為。
實際上,這似乎是故意將其限制在單一資產的 ETPs。 值得注意的是,這也不會為未在 NSE 上上市的私人質押信託提供救濟(我認為 OTCQX 不是這些目的的 NSE)。此外,網絡必須是無需許可的。
207.8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