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GENIUS法案》中禁止支付利息讓一些人感到驚訝,因為他們以為這是為了防止經濟價值傳遞給持有者。 但語言非常清楚,這並不是意圖。意圖是將功能分開,使發行者基本上成為一個有限目的的破產隔離特殊目的實體(SPV),僅限於美元代幣的發行/贖回和支持這些代幣的儲備管理,至少以1:1的比例進行。若產生了“利息”負債,則需要在另一個實體下進行結構安排,並且不應追索底層儲備,並在一個單獨的監管體系下運作。 就是這麼簡單,各位,這並不涉及關於“漏洞”的陰謀。抱歉銀行沒有保持警覺,或者至少在起草談判期間未能提出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