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其他人看到這篇歷史無知的文章嗎?它把對「上帝賜予我們的權利」的提及當作是某種危險的神權政治的調情?這種框架顯示出對自由民主的智識架構的令人擔憂的不熟悉。
自然法語言只是說政府是權利的保管者,而不是來源。你可以接受形而上學,也可以不接受,但這一點至關重要。
如果權利依賴於政府的存在,那麼威權主義就成為一個合乎邏輯的選擇。如果權利在政府之前就已存在,那麼即使是國家也必須屈服於此。我無法相信我必須解釋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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