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億萬富翁的財富以他們創建的公司的股票形式存在,這與通常擁有較大比例流動資產(如現金)的多位數百萬富翁音樂家不同。 如果他們出售股票並將其捐贈出去,他們將失去對公司控制權。另一方面,音樂家即使捐出一切,仍然可以保留對其創作作品的所有權。 顯然,要求她出售所有音樂權利來幫助窮人並不合理。我們也不應該因為億萬富翁想要持有他們創建的公司的股票而認為他們是壞人。創造一個有價值的公司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壞事。這對社會和經濟都有各種積極的影響。 經濟活動和增長才是真正消除貧困的引擎,而不僅僅是將你的公司捐贈出去。 聽起來很棒,非常民粹,但實際上並不會讓人們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