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亿万富翁的财富以他们创办公司的股票形式存在,不同于通常拥有更大比例流动资产(如现金)的多百万富翁音乐家。 如果他们出售股票并将其赠与他人,他们就会失去对自己公司的控制权。另一方面,音乐家即使将一切都赠与他人,仍然可以保留对自己创作作品的所有权。 显然,要求她出售自己音乐的所有权来救济贫困是不合理的。我们也不应该因为亿万富翁想要持有自己创办公司的股票就认为他们是坏人。创造一家有价值的公司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这对社会和经济都有各种积极的影响。 经济活动和增长才是真正消除贫困的引擎,而不仅仅是将你的公司赠与他人。 听起来很不错,非常民粹,但实际上并没有让人们过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