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電子產品保險是否應該被禁止,因為它被視為「賭博」?對於我那價值200美元的耳機,支付20美元的高免賠額保險根本沒有任何理智的失敗概率計算意義。監管機構是否應該禁止這個市場,以保護消費者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