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大幅削減稅率,並完全取消數位資產的資本利得稅。我是說,徹底取消它。整體稅率應該大幅降低。 為了實現這一點,我們還需要縮減政府的規模。政府因為政治家年年增加開支而變得臃腫,而我們也容許了這一點。我們需要扭轉這一趨勢。 特朗普總統已經暗示要這樣做。甚至埃里克·特朗普也公開談論完全取消所得稅。我說的是回到1913年的水平,那時所得稅微乎其微,經濟蓬勃發展。 當人們能夠保留自己的錢時,他們會投資於企業、汽車、房屋。他們消費、建設、創造工作機會。這推動了經濟,反過來又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即使在較低的稅率下。 我們還可以將更多的政府收入從內部來源(如所得稅)轉移到外部來源,如關稅、貿易稅和其他機制。這樣可以將稅負分散到更多的領域。 而且,隨著社會朝著以AI驅動的未來發展,傳統工作越來越少,我們需要重新思考如何為政府提供資金。你無法對機器人徵稅,因此我們的稅制需要適應。 我堅信我們應該取消資本利得稅。 我已經寫信給特朗普總統,分享我對此的專業意見。事實是,IRS根本無法有效追蹤高交易量的加密貨幣交易者的資本利得,特別是那些不使用集中交易所的人。 當前的系統過於繁重且不切實際。新的報告規則只是加強了Chokepoint 2.0,這是一個旨在控制而非支持創新的系統。 所以,這是我的看法。你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