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發消息:唐·萊蒙(Don Lemon)於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晚間11點後,在洛杉磯比佛利山莊的一家酒店大廳被FBI和國土安全調查局的特工逮捕。 萊蒙在報導格萊美獎時被戴上手銬,並在沒有事件的情況下被帶入聯邦拘留,這是因為大陪審團的起訴推翻了法官的拒絕。 司法部正在追究兩項罪名:一是干擾明尼蘇達州教堂服務的宗教自由的FACE法案違規,發生在1月18日;二是陰謀剝奪公民權利(18 USC §241)。 潛在的懲罰: FACE:最高可判1年 + 10萬美元的初犯罰款(或6個月 + 1萬美元如果是非暴力的)。 陰謀:最高可判10年監禁 + 罰款。 大陪審團根據第五修正案增加了對平民的合理懷疑檢查。 事實: 1. 萊蒙對犯罪陰謀有事先了解 2. 在鏡頭前向同夥提供物質援助 3. 在鏡頭前與同夥一起高喊口號 4. 故意在計劃階段的關鍵部分中斷錄音 5. 對牧師施加了身體接觸 對於萊蒙應該受到什麼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