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的最引人注目的美國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演講之一。 - 沒有提及聯合國憲章的法律依據 - 以巴拿馬作為先例(聯合國譴責過) - 以能源儲備作為理由是非法的⤵️ - 與1989年美國大使皮克林的演講形成鮮明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