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修正案規定,聯邦政府只能做憲法中明確列出的事情——所有其他聯邦活動都是非法的。 該清單的完整內容: 1. 鑄造金銀幣(*不是* 紙幣) 2. 設立公民身份規則 3. 郵政和郵路 4. 破產、偽造、海盜法 5. 專利和版權 6. 規範與外國、各州及原住民部落的商業往來 7. 宣戰;維持陸軍、海軍和民兵 8. 設立下級聯邦法院 9. 行使對華盛頓特區的權力 這意味著大約80%的聯邦支出實際上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