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這一點。來自一個創始人在併購/首次公開募股退出之前不賺錢的時代,巨額的早期二級市場交易感覺奇怪且不正確。但另一方面,公司投機性退出後崩潰的情況時有發生。私有股票賣給願意購買的人,真的有實質上的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