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把隱私視為自己個人財產和發明的人對我來說非常奇怪。 你是說這個我們多年來一直試圖讓主流了解的「小眾」事物,終於迎來了它的光芒時刻,而你第一個想到的卻是阻止人們加入這個運動,因為他們來得不夠早? 你這樣做是因為你真的想看到世界的積極變化,還是純粹為了在網路上獲得名聲,當一個網路哲學家? 我們都應該感到興奮,因為新來者開始意識到這一點的重要性並對此感到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