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個週末在媒體上應該看到很多關於政府計劃出售其沒收的比特幣的報導。這個主題是為了說明我們實際上知道的可能過程,以及在法律未改變的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簡而言之:任何出售將主要發生在這些硬幣是作為犯罪收益被沒收的情況下,而《2002年犯罪收益法》(POCA)明確規定了應該發生的過程。我們已經向政府建議,考慮到涉及的巨額資金和比特幣的戰略重要性,他們應該修訂POCA,以便給自己更多的裁量權來保留這一有價值的資產。 他們無視了我們的建議。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我個人對政府持有比特幣的想法並不熱衷。在@bitcoinpolicyuk,我們的政策立場是,儘管如此,如果政府真的發現自己持有比特幣,他們必須了解它並以公民的最佳利益來保護它。 工黨到目前為止未能做到這兩點。 詳情(所有這些的鏈接在主題中): 目前的情況 我們最初在2024年7月寫信給財政大臣,敦促她考慮將我們的沒收比特幣分配到戰略儲備中。財政部的可預測回覆如下(圖片和主題中)。 我們與城市部長@EmmaforWycombe在此事上有持續的通信,但她拒絕考慮對POCA的修改,以使政府能夠代表國家保留這些比特幣。請參見下面的第二張圖片和主題中的帖子。 比特幣來自哪裡,這如何使事情變得複雜? 主題中的FT文章對這些硬幣是如何被沒收的背景以及正在進行的刑事和沒收過程的狀態做了很好的描述。 政府的官方立場是什麼? 老實說,政府在這方面相當不誠實,試圖假裝(在上議院的問題回應中)他們不持有任何比特幣。相關的帖子也在下面的主題中。 《犯罪收益法》規定應該發生什麼,這為什麼重要? 基本上,POCA規定了一個相當僵化的處理犯罪收益的過程。這裡的區別因素是,涉及的金額是巨大的(例如,為倫敦警察局的整個年度預算的兩倍)。 我們已經建議城市部長,考慮到涉及的巨額資金和這一資產的獨特性,這絕對是根據法定文書修訂POCA的理由,以便給國務卿更大的靈活性來保留這些資產以造福國家。 她當然無視並貶低了這一建議——請參見下面的第二張圖片和主題中的相關帖子。 因此,POCA的以下條款適用: 資產將被出售以滿足沒收令。接下來是受害者賠償:來自沒收令的資金在法院下令時優先考慮這一點。重要的是——我們了解到這裡的受害者損失的是人民幣,而不是比特幣。這裡還有一個額外的複雜因素,我們還了解到可能正在進行外交努力,要求比特幣而不是最初損失的人民幣…… 最後,在受害者賠償和費用之後,任何剩餘的資金將通過ARIS(資產回收激勵計劃)進入英國財政部。ARIS還可能將資金分配給參與資產回收的機構,例如警察、SFO、HMRC等。 我們將繼續努力教育政府這一難得的機會,但我們也需要你們的幫助。寫信給你們的國會議員;參與進來;讓他們知道這有多重要。 再說一次,沒有比賣掉比特幣更好的方式讓他們明白不應該出售比特幣,並體驗到永恆的遺憾。
Coin Bureau
Coin Bureau7月20日 14:47
🚨英國計劃拋售扣押的比特幣? 財政大臣瑞秋·里夫斯可能會出售從2018年中國龐氏騙局中扣押的超過50億英鎊的比特幣——包括61,000個$BTC。🇬🇧 內政部正在建立一個框架,以清算這批資產並填補財政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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