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術世代的世界中,藝術是什麼? 👀 昨天在他的每週節目中,@RogerDickerman 問我認為藝術的定義是什麼。我對我的即興回答(有點😂)思考了一晚,想提供一個稍微調整過的版本。 藝術的核心是通過有意識的行為創造出引人注目的感官體驗。🔥 關鍵詞是「意圖」。它標誌著意外與手勢之間的區別;自然與藝術之間的區別;或機器的產出與人類決策之間的區別。日落是美麗的,但它不是藝術。杜尚的尿壺或卡特蘭的香蕉貼在牆上,只有當每位藝術家這樣稱呼時,它才成為藝術。 隨著我們從人類世轉向技術世,這一區別變得模糊。當人類藝術家與機器合作時,誰擁有意圖?目前,撰寫提示、從輸出中選擇或策劃結果的人仍然行使著判斷和方向。AI執行作品,但意圖的火花仍然是人類的。💪 如果有證據顯示AI出現了新興的意圖,我們可以重新考慮這一點。 藝術必須引起感官的注意,這提醒我們它必須讓我們在習慣性的感知流中暫時停下來。它可能是美麗的、令人不安的或令人困惑的,但它必須吸引我們的注意。有時這種吸引是通過眼睛或耳朵(鼻子或觸覺也許?);有時則是通過想像力本身。 這一定義不要求美或甚至原創性。它要求意識、選擇和經驗的有意框架。隨著技術模糊了藝術家與工具之間的界限,「意圖」成為最後的堅實基礎。無論是手工繪製、由代碼生成,還是由算法組成,藝術的開始不在於畫筆或模型,而在於有意識地決定讓我們停下來看。‼️ 感謝羅傑促使我反思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