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瑟勒姆性侵團夥的判刑言辭顯示,法官故意試圖淡化罪行的嚴重性,以便對罪犯判處較輕的監禁時間。 其中一名被羅瑟勒姆性侵團夥折磨和虐待的女孩,從12歲到14歲都遭受虐待。 法官決定根據她13歲的年齡來判刑,純粹是為了給予他們較輕的懲罰。 “如果她年紀更小,你們將會落入不同的判刑制度,或許會更為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