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令人惱火... 當我開始在 @americadotfun 工作時,我在公開市場上購買了很多代幣,並決定將小部分(幾百美元的價值)分給10個不同的「朋友」/熟人,讓他們能和我一起參與建立 $aol 的過程。 我對他們唯一的警告是:如果你不能保證在 $aol 的市值達到 $100M 之前不賣出這些代幣,就不要接受這些代幣。 昨天,三個月後,我回去看看那10個人中有多少人持有他們的代幣(因為 $aol 還遠未達到 $100M 的市值[還沒])——你猜有多少人沒有賣出他們的代幣? 1... 不會再犯這個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