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 @AGPamBondi 我是 JOHN MITCHELL。 他在理查德·尼克森政府期間擔任總檢察長。 然後他因為做了理查德·尼克森告訴他的事情而入獄。 我覺得你應該知道這一點,因為你以 195 英里每小時的速度超越了他所做的任何事情,這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