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從SF到聖荷西,不斷地搭乘Waymo,從黎明到黃昏。我的老闆以為這是遠端工作。其實是我在儀表板上推進。我是一隻沒有筆的豬,一隻沒有雞舍的雞。美國回來了。我在以65英里每小時的速度沿著101公路狂奔時,從窗外大喊:美國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