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移民」這個通用術語完全模糊了潛在移民的類型和質量之間的差異。 為什麼我們要用同一個標籤來形容像丹麥生物化學家和索馬利亞福利案件這樣截然不同的人? 當兩者都是時,「移民」這個詞還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