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查理·柯克 這很有趣,我不確定該怎麼看待這件事…… 在週末,發現法官托尼·格拉夫(Judge Tony Graf),由州長斯賓塞·考克斯(Gov Spencer Cox)任命,發布了一項禁言令,限制律師、執法機構和3000多名與會者。 我理解律師、執法機構,也許還有關鍵證人,但3000名與會者?? 根據猶他州專業行為規則3.6(a),該命令禁止"司法外聲明",這些聲明"有實質性可能對審判造成實質性偏見"。這包括任何公開評論——無論是對媒體、社交媒體還是其他公共論壇——可能影響潛在陪審員或妨礙公正審判的評論。 對於3000名事件證人與會者來說,這意味著他們不能討論與案件相關的具體細節,比如他們看到、聽到或知道的有關查理·柯克刺殺事件的情況。 問題在於…… 沒有任何記錄的美國案例對這種規模的禁言令進行過適用……而且沒有直接參與調查或訴訟。 以往的禁言令通常針對律師、法庭工作人員或選定的證人(例如,受害者或專家等關鍵人物),很少超過幾十人。 那麼這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