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至高条款并不意味着,毫无条件地,联邦法律优先于州或地方法律。 至高条款意味着联邦法律在联邦政府拥有管辖权的事项上优先于州或地方法律。 虽然联邦政府对移民执法拥有权力,但它并没有管辖权命令州或地方官员的行为——强迫他们执行联邦项目、履行联邦职责或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合作。 因此,至高条款并不授权或合法化此类命令。联邦官员试图命令州或地方官员的任何行为都是根据第十修正案的违宪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