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邪恶行为的判决没有迅速执行时,人心就会完全倾向于作恶。” - 传道书 8:11 如果我们不改变激励机制,让人们明确犯罪会导致可怕的后果,我们就是在教导年轻人成为罪犯。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迅速接受对死刑法的改变。以高证据标准,我们应该让大多数严重暴力犯罪、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包括儿童色情材料)、涉及纳税人资金的严重欺诈、导致过量死亡的毒品交易以及帮派活动(以及其他犯罪)都应受到死刑惩罚,并且我们应该大幅加快死刑的执行过程。如果满足高证据标准,应该在一个月内执行。州长和联邦政府需要在这方面挑战法院,并弹劾那些试图阻止这一进程的腐败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