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权条款是专门为解放奴隶的孩子们而写的。它并不是为了让某人可以越过里奥格兰德,生下孩子,然后让他们的孩子自动被视为美国公民。 左派总是引用的王阿克金案(Wong Ark Kim case)是适用于合法被带到美国为跨大陆铁路工作而来的中国劳工的孩子。 我们不把在美国出生的外国外交官的孩子给予公民身份,也不应该把它给予非法移民的孩子。 是时候让最高法院做正确的事情,结束这个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