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這個提案。 只有那些有貢獻的人才能投票。無論他們是白人、黑人、西班牙裔、同性戀者、異性戀者、男性或女性等等都無所謂。 如果你有貢獻(工作),你就可以投票。 如果你只是貢獻的接受者,那麼你就不應該有投票權。 對我來說這似乎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