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密貨幣中的「過度籌資」項目: 問題的關鍵在於,加密貨幣的規範完全沒有激勵資本效率的動力——恰恰相反。 在 web2 中,我花的錢越少,作為擁有者我需要出售的股權就越少,這樣我和團隊可以保留更多。 在 web2 中,大家都明白創始人擁有的公司是好事。沒有人比創始人更能與公司成功保持一致並推動其發展。創始人被過度稀釋是投資者停止投資和公司失敗的常見原因。 在 web3 中,如果有人發行一個他們擁有 75% 的代幣,結果就是網上的憤怒。效率不僅沒有獲得獎勵,反而受到嚴厲懲罰。 如果市場迫使你無論如何都要放棄大部分代幣,那麼你不如直接出售它們,無論你是否需要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