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是一個不連貫的由活動家創造的概念,允許個人主張與可觀察現實相矛盾的內在身份,並在他人拒絕將該身份主張視為客觀真實時,將其框架化為「歧視」。 作為一種受保護的特徵,它直接與女性和女孩的基於性別的保護相衝突,當在學校被教授為科學事實時,會使孩子們脫離現實,並使那些最脆弱的人走向不可逆轉、未經證實的醫療干預之路。 在我為@MLInstitute撰寫的最新文章中,我追溯了「性別認同」如何從模糊的精神病理學理論演變為加拿大的法律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