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研究一個理論,認為網路3.0公司在收入方面比追求增長的網路2.0公司更為關心,這完全是因為風險投資者能夠更早退出。 作為風險投資者,你需要5-10年的時間來看到網路2.0的退出,但網路3.0公司通過TGE能夠更早實現這一點。 這對網路3.0公司來說是好事,因為它激勵了風險投資的活動,即使在AI佔據了如此多的資源的情況下。我懷疑這是我們仍然擁有如此多風險投資的唯一原因之一。 權衡之下,創始人和投資者的工作時間表變得更短。你進行TGE,投資者慢慢退出,然後一下子全部退出,現在你就得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 而且既然你現在是市場的一部分,你需要收入,而不僅僅是增長。 通過創辦一家網路3.0公司,你獲得了更早退出的能力和一組特定的、有動力的風險投資者,但你也承諾要比一家可以保持私有和未進行TGE的公司更快地找到你的單位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