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觸發了你」,那你錯了。 如果你「沒有選擇」,那你錯了。 如果有人「讓你感到某種方式」,那你錯了。 無論你說什麼,你始終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公理。 無論你積累了多少金錢、政治自由或社會地位,直到你建立情感主權,你永遠不會真正主權。